留学生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(深圳留学生回国有哪些优惠政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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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国家对留学生有什么补贴政策呢?
  2. 外籍学生补贴标准?

国家对留学生有什么补贴政策呢?

补贴政策是:在稳定现行中国政府奖学金基本框架的基础上,进一步完善奖学金资助内容,科学合理设置项目。

1、调整完善奖学金资助内容。完善后的奖学金资助内容整合为学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、综合医疗保险费和国际旅费五个方面,奖学金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全部或部分资助。 与原先资助内容相比:学费与住宿费分开设置、分别确定资助标准;将以往单独设立的一次性安置费、教材费、门诊医疗费并入生活费中;将假期活动经费、文体活动经费并入学费中。

2、针对特定人群和特定目标,设立特别奖学金项目。

3、奖励品行优良、学业表现特别优秀的在华学习学历生。不论是中国政府奖学金生还是自费来华留学人员,只要符合条件都有机会获得优秀留学生奖励金。奖励金可与其他资助内容叠加,不影响留学生获得其他资助。

硕士毕业生可按当期国家政策,通过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高薪技术公司等符合条件正常申请落户北上广一线城市

本科毕业后可按当期政策申请落户上海以及各省会城市

全国主要城市均有留学服务部门针对留学回国人员提供专业服务

购买政策房或者经济适用房可在成本基础上优惠30%

购车免税。约减免车辆市场价的15%-30%的税额

创业办公司免三年税收与公司租金,政府资金支持20万-100万不等

外籍学生补贴标准?

为保障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,经研究决定,从1999年9月1日起,调整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,并对其生活用水、用电费用的负担办法作相应的改变。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
  一、调整后的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:凡享受我国政府全额奖学金的大学本科生,每人每月人民币800元,硕士研究生和普通进修生1100元,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进修生1400元。

  二、在华学习时间满一学年的学生,第一个月加发一次性安置费600元;学习时间不满一学年的学生,第一个月加发一次性安置费300元。

  三、奖学金生活费标准调整后,享受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的生活用水、用电以及打电话的费用将逐步改由留学生本人自理。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,由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委(教育厅、高教厅)会同财政厅(局)、物价局制定,并报教育部、财政部和国家计委备案。各地及有关高等学校不得增加上述规定项目以外的收费项目,亦不得随意提高收费标准。

根据来青留学生学历层次,奖学金资助类别分为以下四类:

(一)博士研究生奖学金,标准为20000元/人•年;

(二)硕士研究生奖学金,标准为18000元/人•年;

(三)本科学历生奖学金,标准为15000元/人•年;

(四)本科学历互换生奖学金,按中外双方协议标准执行。尚未确定协议标准的,以全额资助36800元/人•年标准执行。

奖学金用于资助来青留学生教育教学活动及教学设施等配备。已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,不再享受本奖学金。

中国对外国留学生补助

留学生回国落户政策:

我国公派或者自费出国留学一年以上,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办理留学人员引进,办理北京市或者其他地区的户口:

1、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;

2、出国前已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;

3、出国留学一年以上(360天以上);

4、申请在北京落户的需要在国外取得硕士或者以上学位,并且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,按要求把所有申请材料递交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受理;

5、申请到其他省会城市(不包括上海、深圳)落户的需要大学本科以上或者以上学历。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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